各县(区)科技局、财政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科技支撑引领作用的意见》(巴委发〔2013〕19号)精神,现将申请巴中市市级财政以奖代补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2013、2014年度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创新型企业认定和省科技进步奖的单位。 二、申请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请认真填写《巴中市市级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申请表》(见附件),并附相关批准文件或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知局。 三、申请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30日,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市科知局联系人:李 梦 5266701。 市财政局联系人:岳雪梅 5252113。 附件:巴中市市级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申请表 77365hh 巴中市财政局 2014年11月25日 附件: 巴中市市级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申请表 单位:万元 申请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 法人代表 | | 单位性质 | | 申请以奖代补资金内容 | | 申请资金额度 | 大写: ¥: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 申请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县(区)科技部门初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区)财政部门初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科知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财政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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