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经开区科技分局:
按照《巴中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新认定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在我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的,以科技人员为主体,主要从事科学研究、研制、生产、销售,以科技成果商品化以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高新产品为主要内容的经济实体。
二、申报材料
请填报巴中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三、报送时间
2015年11月20日止。
四、优惠政策
凡认定为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享受巴委发〔2013〕19号文件有关优惠政策。市科知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将对新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授牌。
请各县(区)科技局、经开区科技分局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
联系人:李斯曼 联系电话:5265035。
附件:巴中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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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