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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专利资助及专利实施补助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经开区科技分局:

为加快全市专利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启动2015年度专利资助及实施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利申请授权资助

(一)政策依据

《巴中市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巴市科知发〔2014〕57号)

(二)资助对象

巴中市辖区内的单位或个人,在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申请和授权的专利。

根据2015年1-10月各县(区)专利申请占全年的比例,巴州区推荐不超过24件,恩阳区不超过19件,经开区不超过4件,南江县不超过14件,通江县不超过38件,平昌县不超过22件,其中授权专利量的资助至少占60%。

(三)资料清单

1.《巴中市专利资助费用申请表》(附件1);

2.申请专利提供《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第1、2页),授权专利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第1、2页);

3.专利权人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个人为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单位为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等);

4.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为本人办理,此项不需要);

5.涉外专利提供相应中文译本复印件。

二、专利项目实施补助

(一)补助对象

2015年以来,注册地为巴中市境内,专利实施良好、经济效益明显,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无专利纠纷,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及优势培育企业优先。各县(区)局、经开区科技局各推荐1个。

(二)资料清单

1、《巴中市专利实施补助申请表》(附件3);

2、企业主要实施的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第1、2页);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以上材料清单一式两份,使用A4纸张,按顺序装订;各县(区)局提供汇总推荐表并盖章;在11月20日前集中报市科知局知识产权科405室。

联 系 人:罗玉云  朱敏  王永会

咨询电话:0827-5265035   传    真:0827-5263235

 

附件:1、巴中市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

      2、专利资助汇总表

3、巴中市专利实施补助申请表

  

 


77365hh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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