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做好我市2014年科技统计调查工作,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度全省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川科发计〔2015〕1号)精神,结合巴中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
1、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统计调查;
2、科学技术信息和文献机构统计调查;
3、县属研究与开发机构统计调查;
4、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其他单位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统计调查。
(二)地方财政科技拨款统计调查
(三)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二、数据报送要求
(一)材料要求
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表
(1)调查表一式1份,数据光盘1套;
(2)其他附件材料:
未报单位清单(包括单位名称、类型、未报原因说明);
增报单位清单(包括单位名称、类型)及新增单位核定单;
计算机检查结果及说明;
要求上报的其他资料。
2、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
(1)调查表一式1份,数据光盘1套;
(2)其他附件材料:
未报单位清单(包括单位名称、类型、未报原因说明);
增报单位清单(包括单位名称、类型)及新增单位核定单;
计算机检查结果及说明;
要求上报的其他资料。
3、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年报表
全县(区)、县(区)本级财政科技拨款报表一式2份,数据光盘1套。
(二)报送时间
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调查表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调查表于2015年2月28日前报送;
2、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年报表于2015年5月1日前报送。
(三)报送地点
巴中市科知局计划条件科
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财苑街67号 邮编:636000
联系人:杨 芳 联系电话:5266701
三、其他
统计软件请在中国科技统计网站(http://www.sts.org.cn/)“统计调查业务”专栏的“统计软件”中下载。
各县(区)科技统计人员应对调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向市科知局反映,保证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并对各类报表按有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
请县(区)科技局及直属事业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确保各项科技统计调查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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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