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巴中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政府令第25号)要求,现将组织推荐2015年市科技进步奖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重点围绕“四大成长型”工业和山地特色产业推荐项目。 (二)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逾期转入下一年度申报。 (三)鉴定为省、市科技成果,符合登记条件的市级科技成果以及获得县(区)二等奖及以上的项目均可申报。 (四)申报市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必须进行市级科技成果登记,否则不予申报。 (五)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查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科学性。 二、材料要求 申报相关表格请在巴中科技网(www.ahczzp.com)“巴中市科技奖励管理平台”下载。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巴中市科技进步奖申报书》; 2、《巴中市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3、技术工作总结; 4、查新报告或专利证书; 5、经济效益证明; 6、应用证明; 7、其他相关证明(包括产品检测报告、产品标准、论文、论著等)。 请将巴中市科技进步奖申报材料合订成册,并提供原件1套(在封皮上注明“原件”)和复印件2套。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27-5269390 QQ邮箱:495989324@qq.com 联 系 人:陈 君、罗玉云 77365hh 2015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