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现就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子女升学事宜相关纪律规定重申如下:
一、严禁以升学为由大操大办宴席,铺张浪费,借机敛财。
二、严禁动用公共资源操办宴席。
三、严禁采取分批次、分地点等方式操办宴席。
四、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
五、严禁用公款支付子女升学的各项费用。
六、严禁动用公车接送子女入学。
市纪委投诉举报电话:0827-12388;局纪检监察组投诉举报电话:0827-5280219。
驻市科知局纪检监察组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