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财政局,经开区科技分局: 根据《巴中市市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就组织申报2016年以奖代补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2015年获得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荣获省科技进步奖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认真填写《巴中市市级以奖代补资金申请表》(见附件),并附相关批准文件或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时间要求。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5日,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杨 芳 联系电话:5266701 材料受理地址:巴中市江北财苑街67号市科知局402室 附件:巴中市市级以奖代补资金申请表 77365hh 巴中市财政局 2016年10月26日
附件: 巴中市市级以奖代补资金申请表 单位:万元 申请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 法人代表 |
| 单位性质 |
| 申请以奖代补资金内容 |
| 申请资金额度 | 大写: ¥: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 申请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县(区)科技局初审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区)财政局初审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科知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财政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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