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经开区科技分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科技支撑引领作用的意见》(巴委发〔2013〕1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认定一批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在我市范围内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中介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 二、申报材料 请填报巴中市市级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申请表一式1份,电子版发至邮箱402123081@qq.com。 三、报送时间 2016年12月10日止。 四、优惠政策 市科知局将对认定的市级科技创新平台授牌,并积极推荐申报相关科技项目。符合国、省级创新平台条件的积极向上推荐,同时享受巴委发〔2013〕19号文件有关优惠政策。 联系人:杨芳 联系电话:5266701 附件:巴中市市级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申请表 77365hh 2016年11月28日 附件:巴中市市级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申请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