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经开区科技分局,市级各部门: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6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审核,择优推荐省级科技进步奖项目1-2项,并于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科知局,以便统一推荐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先伟、赵志鑫 联系电话:0827-5265035 附件: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6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77365hh 2016年3月9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做好2016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推荐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为做好2016年四川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和要求 2016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与专家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单位推荐 1.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 各推荐单位原则上只能推荐1人,注重推荐科技工作一线的杰出科技工作者。 2.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各推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推荐本地区、本部门优秀项目和人选。推荐的项目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并责成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各推荐单位应严格按照下达指标数(另行下达)进行推荐;超指标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专家推荐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每人可推荐1项四川省科技进步奖项目和1名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人选。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获得者3人(含)以上可共同推荐1项四川省科技进步奖项目和1名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人选。 专家应推荐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项目或人选。当推荐项目或人选出现异议时,有责任协助处理。项目或人选公示时将公布推荐专家姓名。 (三)推荐项目和人选的基本条件 推荐项目或人选必须符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推荐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推荐四川省科技进步奖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公开发表三年以上,即2013年5月30日前; 2.项目应用时间必须三年以上,即2013年5月30日前。 (四)推荐单位或推荐人认为有关专家学者参加评审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可以要求其回避,并在推荐时书面提出理由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推荐人)登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四川省科技厅网站www.scst.gov.cn),按照《2016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推荐书应完整、真实,文字描述应准确、客观。 保密项目按保密工作相关要求,不得通过网络填写和推荐,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派专人直接报送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省科技厅成果处)。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推荐人)按规定认真做好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对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申报单位(申报人)进行完善。推荐材料经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将不提交评审。 (二)各推荐单位应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推荐材料。市、州推荐单位应是当地人民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室)发文。 (三)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函一式两份,内容应包括推荐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项目数量和汇总表等; 2.推荐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成册。省科技杰出贡献奖推荐书5份(其中需有1份原件),省科技进步奖推荐书3份(其中需有1份原件)。 3.推荐项目(人选)汇总表电子版; 4.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附3套科普作品。 (四)专家推荐的推荐书由项目完成人直接报送。 (五)推荐材料统一报送四川省科技研究成果档案馆。 (六)推荐的项目必须是经四川省科技研究成果档案馆登记的项目。 四、推荐时间要求 (一)推荐时间为2016年3月1日至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络推荐截止时间 为了保障网络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办分时段确定各推荐单位网络推荐截止时间,请积极配合。 1.各市(州)的科学技术主管部门,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上午8时。 2.省直各部门、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和专家推荐,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下午6时。 3.中央在川有关机关,以及其他单位的科学技术主管部门,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下午6时。 五、联系人及电话 四川省科技厅成果处(成都市学道街39号): 康 铭 028-86669053(含保密项目) 四川省科技研究成果档案馆: 李 宸 028-85287501 陈跃军 028-85564286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科路8号 收 件 人:四川省科技研究成果档案馆(请注明“科技奖励推荐材料”) 邮政编码:6100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