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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巴中市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奖的通知
各县(区)科知局、巴中经开区科知分局、有关单位: 根据《巴中市专利资助与专利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巴市科知发〔2017〕51号)(以下简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现将2017年度巴中市实施与产业化奖(以下简称市专利奖评选)评选工作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推荐 各县(区)科知局、巴中经开区科知分局、市级行政主管部门为市专利奖的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应按照《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对申报单位个人提交的《巴中市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奖申报书》(附件2)及相关证明等附件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在申报书上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填写推荐函(附件3)和参评专利 汇总表(附件5、附件6),报送市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 二、参评要求 (一)参评条件 凡巴中市行政辖区内在申报日以前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有效专利,符合《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的,均可参加市专利奖评选。 (二)参评要求 1.参评专利由专利权人自主实施的,申报单位为专利权人,专利权人为2个及以上的,由其中一个专利权人作为申报单位,并附与其他专利权人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协议;参评专利由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的,由被许可专利实施单位作为申报单位。 2.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只申报一项参评专利,一项专利填报一份申报书。 3.参评专利通过市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形式审查合格后,申报单位应制作5分钟以内的PPT,参加会议评审。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报送材料 1.推荐材料:参评专利汇总表、推荐函纸件各1份及对应电子文档1份。 2.申报材料:申报书及其附件证明材料,依次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及对应电子文档1份。证明材料须经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分别签字盖章。 3.各推荐单位建一个文件夹,以“市专利奖+县区(部门)名称”命名。 (二)报送时间 推荐单位应于2017年11月3日前,统一将推荐材料、申报材料报送市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逾期不予受理。 《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请在巴中市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网站查阅。 联系人:向瑜 李斯曼 电话:5266261 电子邮件:76010538@qq.com 附件:1.巴中市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奖申报书 2.巴中市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奖申报书(优秀奖) 3.推荐函 4.附件证明材料要求 5.2017年度巴中市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6.2017年度巴中市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奖推荐项目汇总表(优秀奖) 77365hh 2017年10月23日 |